2015-07-06 14:07:55 来源: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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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5年在以下三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共20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1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即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3.法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有关事项请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和现场确认点通知。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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