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 15:49:0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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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三个校区,共有25个学院。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重点培育学科),9个国家 “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 18个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4个广东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到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 12个学科门类。有1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一千多人。在师资队伍中,有院士(含双聘、外籍)9 人、“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长江学者6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7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 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 人、“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广东省领军人才6人、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珠江学者14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6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72人。华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开展MPA硕士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125200)。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方向
2016年招生计划共75人,专业方向为1行政管理 2教育管理 3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 4公共服务创新管理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取“非脱产”周末授课或集中授课的方式,学制为三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1.核心课: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公共伦理、社会研究方法等8门核心课程。
2.专业方向必修课:每个专业方向设置若干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每个专业方向设置若干门选修课。
4.社会实践为3个月: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六、报名方法
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发放四个步骤。
1.资格自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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