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9 17:35:50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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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四川省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已成功招收、培养了十五届学生。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培养高层次实践性人才。2015年我校将招收第十六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新生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欢迎全国各地各教育单位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进行①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②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③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7月12日—14日,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本人持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②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③《报名登记表》(样表)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现场确认点核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7月15日,整理报名数据,处理遗留问题。
4.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第二代身份证件的考生,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
①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暂无”;
②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
③于10月9日—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本人现场确认点修改信息。
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5.注意事项:
1)只完成网报但未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资格自查)。
三、考试安排
1.10月15日后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请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①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②英语或英语二③政治理论④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①②全国联考,③④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分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网报网站,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历验证或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四川师范大学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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