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 12:29:15 来源:宁波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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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代码:085200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学位。作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受到了用人部门和广大在职人员的欢迎。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招生单位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报名程序
为利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考生必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或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报考。
1.报名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①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②现场确认(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2),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大学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叶耀珍楼(外地现场确认地点由当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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