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8:17:06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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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综合测试时间约在2016年1月,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内容、办法、是否差额、考试费交付等信息,届时见本文所在栏网页通知。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领域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 | 专业基础 | 1.《C程序设计》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数据结构及应用算法教程》(修订版)严蔚敏、陈文博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年5月出版) |
软件工程 | 现代教育工程 | 专业基础 | |
软件工程 | 电子政务 | 专业基础 | |
软件工程 | 金融信息管理 | 专业基础 | |
软件工程 | 创意工程 | 专业基础 | 1.计算机操作基础:张艳,姜薇,管红杰等,《大学计算机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 2.创意设计基础:《艺术设计十五讲》,凌继尧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
考生自行购买参考书。
七、成绩查询
GCT考试成绩一般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询,届时请考生登录学位网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成绩单,具体查询办法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位网成绩查询通知和办法。
八、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综合测试不合者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注:各专业方向额满开班,未达开班人数考生须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yjszs.ecnu.edu.cn/)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通知与公告”栏目中查询。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二)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三)其他
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工作。
十、学制、学费及开学时间
(一)学制与学费
学制2.5至5学年,学费3.7万元。
(二)开学时间
2016年3月。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电话:021-62232184、62233261
电子邮件:yshen@sei.ecnu.edu.cn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理科大楼B207室
邮编:200062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
邮编: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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