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 17:11:39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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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我校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审查。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北京大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或录取。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向北京大学法学院出示和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注明“资格审查用”);
3. 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人事档案公章);
5.非政法系统考生,请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证明;
6.报考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其证明。
五、初试
1.全国联考考试科目
(1)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英语
2.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3.考试时间
(1)专业综合:2015年10月25日8:30-11:30
(2)英语:2015年10月25日14:30-17:0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
4.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六、复试
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以面试形式组织复试,面试内容为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的时间暂定在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七、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和录取的具体规则将在复试前发布。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6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八、教学培养
1.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北京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教学培养方案。学生入学后,将开设公共必修课、法律专业必修课、知识产权方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2.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2至4年的弹性学制,最短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3.学习方式
北京地区学生为不脱产学习,非北京地区学生需脱产1-1.5年时间在校上课。必修课单独开设,主要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选修课和知识产权方向专业必修课将统一纳入学院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论文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
学生需切实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时间。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须得到推荐单位在学习时间上的支持。
4.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4年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费用
学费总额为5.1万元。可以分两次缴纳,即第一学年入学报到时交纳2.6万元,第二学年注册时交纳2.5万元。
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学费总额为6万元。可以分两次缴纳,即:第一学年入学报到时交纳3万元,第二学年注册时交纳3万元。
十、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学生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
电 话:(010)62755028
地 址:北京大学凯原楼一层107
邮 编:100871
网 址: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
邮 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本文关键字: 2015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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