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 16:56:14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表评论
备考辅导:英语备考策略和技巧 联考英语翻译备考策略 2015在职硕士考试经验技巧
GCT考试: GCT英语备考辅导 GCT数学备考辅导 GCT语文备考辅导 GCT逻辑备考
公共管理: 公文写作范文汇总 2015年在职MPA管理学案例材料 人力资源营销新论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艺术概论资料汇总 艺术硕士复习试题|答案 艺术硕士备考知识点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从以上七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本文关键字: 2015在职联考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GCT | 【特训】2015年GCT英语全程专项特训班 | ¥980 | 免费试听 |
【特训】2015GCT语文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数学全程专项特训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逻辑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联考英语 | 【提高】2015年联考英语技巧提高班 | ¥680 | 免费试听 |
【冲刺】2015年联考英语冲刺抢分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法律硕士 | 【全程】2015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全程 | ¥880 | 免费试听 |
工商管理 | 写作专项零基础班数学专项逻辑专项 | ||
专项班 | 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