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 16:53:13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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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教学与科研力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艺术学科创建于1915年,是中国高校艺术原初创建学科之一,累积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悠长。2002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国高校第一个全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学术与创作并进的独特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和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在2012年国家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戏剧与影视学排名全国第二,艺术学理论排名全国并列第四。二级学科电影学现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012年后调整为“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拥有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亦是国家高端电影人才、动漫人才的培养基地,戏剧影视文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综合实力雄厚,形成了全面完备的学科体系和积淀深厚的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培养具备良好人文素养、开阔理论视野、熟练专业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知识结构合理并具备自我学习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现有在校各个层次的学生逾千名,还招收博士后、进修生、外国留学生等。现有专任教师百余名,科研能力突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艺术学科重点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等课题。学院注重海外拓展和国际交流,已与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著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院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与创作实践,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级示范中心,设备先进,资源雄厚。
一、招生宗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数字艺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项工作并精通自己的专业特长。
2015年我校将在广播电视、舞蹈和美术(书法方向)三个领域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要求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认可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相应的总结性学位报告。
凡按规定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通过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完成学位作品、提交学位论文报告且通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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