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17:39:25 来源:重庆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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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包括法律、工程、风景园林、公共管理、会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我国企业、工程建设部门、政法部门及政府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考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备注: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1” 字段中注明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在 “备注2” 字段中注明报考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如:“机械设计”代码为“0701”(报考学院名称、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名称和代码表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三、入学考试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一)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全国联考成绩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二阶段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2015年12月中旬后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
*法律硕士
1、全国联考科目: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重庆大学法学院组织。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公示
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第二次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学历及学位,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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