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在职硕士 新东方在线 > 在职硕士 > 在职联考 > 考试资料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14年法硕指导:民法学精选试题解析(9)

2014-10-01 07:09: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1.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

  【答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为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权利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点向债务人提出请求或者起诉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只要提出,诉讼时效便归于中断。因此,该题表述正确。

  【考生注意】该题的陷阱是出题人把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条件——诉讼时效期满前最后6个月放在命题中间,意在制造诉讼时效中止的假象,考生不要被此蒙蔽。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本质区别是法定事由不同,中止是客观原因导致权利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故要求不可抗力或其他事由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满前的最后6个月;而中断是权利人主观上积极行使权利,可以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何时间点。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诉讼时效的重要内容,以后会以各种形式命题。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

  【答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和质权的根本区别在于标的物的占有主体不同。抵押权设定后,还由抵押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质权的成立则以转移标的物占有为条件。质权合同生效后,质权标的物由质权人占有。至于标的物是动产或不动产,不构成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因为,抵押权也可以动产设定标的物。当然,质权因为转移占有的性质决定,其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权利。可见,该命题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该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因为有一种说法,即抵押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物权,质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权利。由此,可以推出本命题。实际上,这不是一个很严谨的说法,作为考试判断题的命题,缺乏了“主要”二字,就不能作为其区别点了。注意,以后还将在简答题中出现。

  3.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

  【答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为债权转让的条件。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各国民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规定了三种模式(1)自由转让原则,即债权转让只要经债权人与受让人合意,对债务人便生效。(2)通知原则,即债权转让必须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之后对债务人才生效。(3)债务人同意原则,即债权转让须经债务人同意才能对债务人生效。我国《民法通则》采债务人同意原则,而《合同法》改用通知原则,合同法颁布在后,故适用合同法判断该题。债权转让采用通知原则,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因此,该题判断表述正确。

  【考生注意】关于债权转让,《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本题中“转让无效” 如果表述为“债权转让无效”将更为妥当。债权转让实际上是把债权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债务尚未履行,债权人只要向债务人通知即可,如果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债务转移,则根据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决定是否征得债权人同意。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只是多增加了债务人,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4.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

  【答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的并用或选用问题。定金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就代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担保作用的实现是靠定金罚则完成的。定金罚则的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的一方向守约方支付的金钱。如果一份合同既有违约金条款又有定金条款,是两者并用还是选择适用,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按我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 约定违约金铁,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这就是说二者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故此,该题表述错误。

  【考生注意】定金和违约金的本质区别是性质不同,按照我国法律,定金是合同担保方式,其条款具有从属性,适用定金罚则实现担保;违约金是合同责任方式,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但违约金也具有一定的担保作用,因此,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两者并存时选择适用。关于两者的区别,将来的简答题、案例分析或选择实例分析都会以其命题。

  5.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是要约,乘客打车是承诺。( )

  【答案】√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订立(主要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合同法》第13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应当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合同法》第14条)。要约经过承诺后,合同成立,对要约人和承诺人产生约束力。一般情况下,要约往往是根据要约邀请发出的。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果送价目表、商业广告等(《合同法》第15条)。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有二点:一是看希望订立合同还是“希望向自己发出要约”;二是要约有法律拘束力而要约邀请则无。就本题而言,判断的关键是“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如果是希望与乘客订立运输合同,有明确的目的性,内容具体确定,当乘客招手停车后而拒载将承担相应责任,可以认定为要约,否则便是要约邀请。根据我国1998年2月1日公安部和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第22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和拒载。如果违反该项规定,该法第31条规定,经营者、从业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构成要约,非要约邀请。故该题表述正确。

  【考生注意】本题交给初学者判断有一定难度。因为各国对此处理是不同的,许多教科书的表述也不同。对待该问题,主要根据各国法律和交易习惯确定。出租车问题不是考试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约和承诺,以后将以任何形式出题必考。


本文关键字: 法律硕士考试资料 法律硕士考试

分享到:

课程试听换一换

  • 在职联考_艺术硕士高分攻略

    ¥200.012275试听

    翁华

    新东方在线名师,主讲:同等学力英语、在职联考英语,2002年6月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系早在大学期间...

    在职联考_艺术...
  • 在职联考_GCT全科高分特训营

    ¥200.012262试听

    张乃岳

    张乃岳,新东方在线名师。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计算机、数学、金融学以及统计学等五个学位。曾在...

    在职联考_GCT...
  • 在职联考_法律硕士考点精讲

    ¥200.012262试听

  • 在职联考_英语提分秘籍

    ¥200.012263试听

    屠皓民

    新东方在线名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主讲在职申硕英语课程。屠老师的课堂气氛活跃,知识性和趣味性相...

    在职联考_英语...
  • 在职联考_MBA全科提分攻略

    ¥200.012269试听

    杨宗举

    新东方在线名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主讲在职硕士MBA\MPACC等数学课程,授课思路清晰,考点分析透彻精准...

    在职联考_MBA...
  • 在职联考_MPA全科提分攻略

    ¥200.012263试听

  • 在职联考_教育硕士备考密训

    ¥200.012263试听

  • 在职联考_MPAcc全科提分攻略

    ¥200.012263试听

  • 在职英语阅读高分秘籍 - 阅读高分

    ¥160.010071试听

    范猛

    新东方功勋教师,原北京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思雅达翻译社董事长,曾担任俞敏洪老师特别助理一年。...

    在职英语阅读...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2015年公共管理【MPA】综合知识零基础全程班【数学、逻辑、语文】
  • 2015艺术硕士【MFA】英语高分速成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在职联考英语阅读篇章精讲-细节题、主旨题 w 12分56秒
1 在职联考英语阅读篇章精讲-细节题、主旨题
MPAcc数学考点-极限的精讲 w 12分23秒
2 MPAcc数学考点-极限的精讲
MBA数学函数及其基本概念精讲 w 20分49秒
3 MBA数学函数及其基本概念精讲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考点精讲-法律关系 w 13分15秒
4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考点精讲-法律关系
联考英语阅读理解题型解题方法精讲-作者态度题 w 13分49秒
5 联考英语阅读理解题型解题方法精讲-作者态度题

新东方在线在职硕士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