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20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2020-01-15 16:08:52来源: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2020年学校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学位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位者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跨学科申请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2-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前。学校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的“信息平台”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员应提交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加印密封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外语程度等),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经学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及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采用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的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二)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他课程考试须与学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三)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1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申请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

  (二)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均须缴纳学费。学费分为课程学习费(18000元)和学位论文指导与学位审理费(6000元)两部分。课程学习费在现场确认时一次交清,学位论文指导与学位审理费可以在学位论文开题前缴纳。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并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律不退。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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