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等学力考试:法学综合基础练习题(6)

2015-09-28 18:23:21来源:网络

  简答题

  1、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

  2、简述徇私枉法罪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伪证罪的区别。

  3、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参考答案:

  1、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其内容包括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领导人人选等。

  (2)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的形式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是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国际交流活动,对具有突出影响的重要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评议,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简述徇私枉法罪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伪证罪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与民事、行政枉法罪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发生的审判领域不同,前者的枉法裁判发生在刑事审判领域,后者的枉法裁判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二是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而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的人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有两点:一是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的人员;二是发生的领域不同,前者发生在民事和行政裁判过程中;而后者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适应了我国的民族特点和民族关系状况,显示了巨大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助于国家统一、实现中央统一领导,确保国家的领土完整。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更多>>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