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6:54:34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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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1、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并在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区外考生可在内蒙古、也可在考生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生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其余2门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
四、招生名额与录取
招生名额总计50,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寒、暑假集中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行学分制,学制为3年,学费共计12000元/年。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七、联系方式: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471-4393213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0471-4392424
其它信息请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网查询
网址www.imnu.edu.cn或http://yjsc.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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