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9 16:01:38 来源:湖北美术学院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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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5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专门高等美术学校,是首批获得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公办高等美术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二)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当年录取人数中专科毕业者不得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75名
(二)招生专业领域:
美术:书法、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动画、水彩、陶艺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初试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内容含艺术学基础和英语。
复试是由我校组织的自主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②专业知识;③专业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10月25日(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即具备当年我校复试资格。复试具体时间和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我校网站查阅。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查
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可登录学位网下载填写《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考生按要求持《审查表》、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实际录取名额和复试办法所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及学费
学制2.5年。
学费标准:暂定为4.8万元。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及创作(或设计)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它
学生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本校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登陆湖北美术学院(网址:www.hifa.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认真查看有关信息。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430205
电话:027-81317300,027-813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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