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同等学力考试:经济学冲刺训练(9)

2015-05-01 11:08:00来源:网络

  1、试述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实质和特征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的根本差异不是市场化的方式或方法问题,而是改革的性质和目标的问题。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在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宪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宪法制度对于改革道路的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宪法制度的内容决定了改革的内容

  宪法制度是一个社会基本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是制定规则的规则,它规定了一个社会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基本规则,以及国家政体的性质、政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和居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宪法制度不同,具体的制度安排就会产生显著的差异。中国的渐进式改革的根本特点是:它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在经济制度上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在政治制度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2)宪法制度的变化决定了改革的方式

  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根本特点在于,它对于原有的宪法制度没有采取推倒重建的“革命”性做法,而是在原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边际性调整,逐步修改原有宪法制度的内容,赋予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含义。

  (3)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的特征

  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即改革的推动者与组织者是由一个权力中心和层层隶属的行政系列构成的,权利中心根据下级包括企业传递上来的改革需求形成改革方案,然后通过各级党政系统贯彻实施;二是增量改革,即在基本不触动原来的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在经济的增量部分率先引入市场机制;三是先试点后推广,即先在试点单位形成改革经验,然后再在其它单位推广试点经验,以便在改革的不可逆转性与改革的稳定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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