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07:06: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备考辅导:英语备考策略和技巧 联考英语翻译备考策略 2015在职硕士考试经验技巧
GCT考试: GCT英语备考辅导 GCT数学备考辅导 GCT语文备考辅导 GCT逻辑备考
公共管理: 公文写作范文汇总 2015年在职MPA管理学案例材料 人力资源营销新论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艺术概论资料汇总 艺术硕士复习试题|答案 艺术硕士备考知识点
八、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
2、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违法行为
4、损害事实
5、因果关系
(二)归责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指违法行为发生后由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来处理。
2、公正原则
3、效益原则
4、合理原则
(三)免责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自助免责
5、补救免责
九、立法
(一)立法体制
1、含义
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方面的制度。
2、分类
(1)国家立法权: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行使,在我国的行使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地方立法权:由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在我国,地方立法权的行使主体包括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3)行政立法权: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在我国,行政立法权的行使主体是国务院及其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政府,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4)授权立法权
在我国,授权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对法律相对保留实行制定行政法规;二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二)我国最高国家机关立法程序
1、提出法律议案
2、审议法律议案
3、表决和通过法律议案
4、公布法律
十、法的实施
(一)执法的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讲求效能的原则
3、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司法的原则
1、司法公正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守法
指全体社会成员以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四)法律监督
1、国家机关监督体系
(1)权力机关的监督: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司法机关的监督:在我国监督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3)行政机观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行政复议,行政监管
2、社会监督法律体系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2)社会组织的监督
(3)公民的监督
(4)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5)新闻舆论的监督
十、法的实施
(一)执法的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讲求效能的原则
3、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司法的原则
1、司法公正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守法
指全体社会成员以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GCT | 【特训】2015年GCT英语全程专项特训班 | ¥980 | 免费试听 |
【特训】2015GCT语文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数学全程专项特训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逻辑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联考英语 | 【提高】2015年联考英语技巧提高班 | ¥680 | 免费试听 |
【冲刺】2015年联考英语冲刺抢分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法律硕士 | 【全程】2015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全程 | ¥880 | 免费试听 |
工商管理 | 写作专项零基础班数学专项逻辑专项 | ||
专项班 | 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