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07:04: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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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原则
1、分类
根据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分为功利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根据原则对人们行为的极其条件的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根据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的不同,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在内容上的区别
2)在适用范围上的区别
3)在适用方式上的区别
3、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穷尽法律规则的适用
(三)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范,而是表达法律规范的工具。
四、法的渊源与效力
(一)法的渊源
1、法律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表现形式。
2、种类
1)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以是否具有国家指定的法的明文规定的效力为标准。
2)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
3)制定渊源与非制定渊源
4)主要渊源和次要渊源
3、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
1)宪法
2)法律:根据制定的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办法也属于法律渊源。
要注意法律的补充和修改(《立法法》第7条)和法律保留事项(《立法法》第8、9条)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5)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合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自治区自治法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更。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7)规章
8)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4、当代中国的非正式渊源
1)习惯
必须是一定区域内长期存在的、反复适用的的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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