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同等学力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复习(17)

2015-01-21 11:57:00来源:网络

  简 答:

  1、为什么马克思认为财产所有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P49

  马克思从两层含义上来论述所有制范畴,1)是作为经济关系的所有制范畴,体现的是经济主体对客观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中;2)是作为法律关系的所有制范畴。体现的是一种意志关系和法权关系,它表示占有主体对占有的对象具有一种任意支配的权利。

  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一定的占有方式,经济上的占有关系产生后,便会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与之相适应。所有制上的独占或垄断必然在法律上表现为财产归属的确定性,同时也表现为否定该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对同一财产的独占,即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

  所有制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所有制关系的变动必然反映到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中来,使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和所有权关系相互适应,而所有权制度的变化又反过来为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创造一定的条件。

  2、什么是产权?产权明晰化的含义是什么?P53

  +产权的定义。

  产权明晰化的含义:为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就必须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即以资产来界定当事人占有稀缺资源的权利,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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