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2.【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2.【答案】ACD
3.【答案】ABCD
4.【答案】ABCD
5.【答案】ABC
三、简答题
【答案】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个人隐私不可侵犯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的荣誉称号,并不受非法剥夺的权利。
荣誉权与名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是基于所被赋予的荣誉称号所产生的,并不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名誉权属于人格权,它是维护民事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其次,两者的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而名誉权的客体是社会公众对主体的人格价值的客观评价。最后,两者的取得方式不同。荣誉权的取得是以某种荣誉称号的获得为前提,而名誉权则是公民固有的、并依法取得的权利,并不受到剥夺或限制。
四、辨析题
1.【答案】这个人对自己辩护的理由是不正确的。
其行为涉及民法中的隐私权问题。隐私也称为个人生活秘密,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或为他人知悉的秘密。如个人私生活、个人的日记等。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权利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是公民就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我国对于隐私权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我国司法实践中确立了“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构成侵犯公民的人身权。隐私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在法律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维护自己的生活秘密,排斥他人对自己生活秘密的窥探及传播。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为:有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问有因果关系。
对于题中张某而言,其行为已经具备了侵害隐私权的要件,构成了侵权行为。其辩解“我也是听到的别人告诉我的确切消息,又不是我编的,你怕传就别做”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侵害隐私权只能是确切消息,否则构成侵害名誉权;而且主观上只要有传播或者窥探他人隐私的故意即可,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另外,隐私的内容也没有好和坏的限制,只要不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可。所以其辩解是不成立的。
2.【答案】本题涉及了公民的肖像权,照相馆的这种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公民具有肖像权。所谓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技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肖像权则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内容主要包括形象的再现和肖像的使用以及排除妨碍和在一定范围内排除侵害。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日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行为。
对于本题的说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非营利行为,如个人收藏等,并不构成侵权行为;而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如使用他人肖像做广告等,不论其使用的结果是否赢利,只要有营利的目的,就视为侵权行为。所以,照相馆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五、法条分析题
【答案】该条法律是关于公民享有肖像权的规定。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摄像、画像、摄影、雕塑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由于人享有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这也就自然决定了人对自己的肖像同样享有支配权。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但肖像与身体毕竟不同,因此,我国法律虽然规定肖像权为人格权,但在支配效力上作出了与身体权具有显著不同的规定,这种区别表现在:身体只允许身体权人独自支配,任何人未经身体权人同意,都不得使用和处分他人的身体;肖像则不同,肖像不像身体那样,其他人未经身体权人的同意绝对不得使用,而是其他人只有在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才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其他人只要不侵犯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一定的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如为了宣传报道,则无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
肖像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形象的再现和肖像的使用以及排除妨碍和在一定范围内排除侵害。
六、案例分析题
1.【答案】(1)本案涉及的是郭某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个人生活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是公民就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在权利主体、权利的客体、侵权的行为、保护方法等方面不同于名誉权等其他权利。本案中,郭某主要是不愿意让人知道其婚后的感情生活,所以为隐私权。
(2)郭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为侵犯隐私权在主观上,不以具有恶意为条件,即使是善意的,只要未经公民同意或授权而披露、散布他人的个人隐私就构成了侵权。所以,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2.【答案】(1)王某的要求可以得到实现。因为我国对肖像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犯的权利。
(2)本案中,刘某应当负法律责任。因为肖像权不同于其他人身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在于,他人只有在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才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其他人只要不侵犯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一定的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则无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本案中,田某收藏照片只是觉得效果很好,没有营利的目的;而刘某使用照片则是为了营利,所以刘某应该负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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