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同等学力法学简答:什么是犯罪的故意

2014-12-20 15:45:00来源:网络

  所谓犯罪的故意,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1)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的特征表现为:

  在认识特征上,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这样两种心理态度;

  在意志特征上,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的特征表现为:

  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

  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行为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特定危害的情况下,仍然决意实施这种行为,对阻碍危害结果发生的障碍不去排除,也不设法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自觉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的间接故意大致有三种情况: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的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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