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中国法制史:明代罪名与刑罚

2014-12-11 13:06:00来源:网络

  (1)“奸党罪”的创设。

  朱元璋洪武年间创设“奸党”罪,用以惩办官吏结党危害皇权统治的犯罪。“奸党”罪无确定内容,实际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宿将提供合法依据。

  (2)在流刑外增加充军刑,即强迫犯人到边远地区服苦役,远至4000里,近至1000里,并有本人终身充军与子孙永远充军的区分。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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