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1 07:39: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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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的义务。本人的义务。
合同。
要约。
承诺。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用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件和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其对于合同成立的效力可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主要有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形式、推定形式。
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主体享有。作品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人;其他著作权主体主要指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合同等取得著作权的人。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编辑作品的著作权由编辑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同时,编辑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画面和伴音或无伴音组成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故的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对于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职务作品的归属。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在由他人支付一笔约定的创作报酬的条件下,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特定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中末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主要包括:(1)独占使用权。(2)收益权。(3)处分权。(4)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定方式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并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有效要件。
遗嘱的类别。
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主要有以下四类:(1)公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主要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公民的房屋、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2)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3)公民的债权、债务。(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下列权利、义务不构成遗产:(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债权、债务。(3)复员、转业军人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医疗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因工伤残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4)国有资源使用权。(5)承包经营权。(6)宅基地使用权。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人身权是同权利主体的人身关系密切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律权利。依权利客体的不同,分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生命、健康、名誉、肖像、婚姻、亲属等权利。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对称,共同构架民事权利体系。
人格权:人身权的一种。同权利主体的主体资格不可分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自由、姓名、厂商名称、肖像、名誉和荣誉等权利。权利人对厂商名称等客体可依法转让。
身份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侵犯民事权利或违反民事义务的情况下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违约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
过错。
故意。
过失。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
债权人的过错。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强制实行履行;(2)支付违约金;(3)标的物瑕疵补正与其它补救措施;(4)损害赔偿。
违约金。
损害赔偿。
继续履行。
其他补救措施。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有十一项,即:(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多得。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即:(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2)按劳分配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3)国家为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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