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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硕指导:法制史精选试题解析(29)

2014-06-30 10:45: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1.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 )。

  A、契券

  B、券书

  C、质剂

  D、傅别

  【答案】 C

  【考点分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西周的民事立法。西周的契约分为质剂与傅别两种形式。其中质剂适用于买卖关系,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即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质”;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较短的契券,称为“剂”。

  【注意】 本题主要注意质剂和傅别的区别。傅别适用于借贷关系。“傅”即债券,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左券,债务人执右券,债券是债权债务纠纷审理的凭证。

  2.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

  A、北齐律

  B、开皇律

  C、晋律

  D、北魏律

  【答案】 A

  【考点分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司法制度。“重罪十条”是指直接危及君主****政权和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十种重大犯罪。具体包括“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等十种犯罪。《北齐律》最早将该十种罪行加以归纳,置于律首,对之进行严厉处罚:“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重罪十条”将儒家纲常礼教内容引入刑律,促进了礼与法的结合,也使法律能够更好服务于皇权,因而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效仿。隋朝时期,“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直至清末的历代封建法典均沿袭该名称。

  【注意】考生注意区别“十恶”与“重罪十条”。 “十恶”正式形成于隋朝的《开皇律》,是对“重罪十条”继承和发展。“十恶”在政治性犯罪“反、大逆、叛”前加上“谋”字,重点打击谋划犯罪,消除其影响。同时谋叛中吸收了投降的内容,又增加了不睦的内容,从而完善了这一制度。具体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罪行。

  3.秦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

  A、刑部

  B、大理寺

  C、廷尉

  D、司寇

  【答案】 C

  【考点分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秦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秦朝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重大案件往往由皇帝亲自审判和最后裁决。其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则为廷尉,其长官亦称廷尉,位于九卿之列。廷尉的职能是处理皇帝直接交办的诏狱和复查或审理地方移送廷尉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上诉案件。《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廷尉,秦官,掌刑辟。”此外,秦代最高行政长官丞相和副丞相御史大夫亦掌握一定的审判权。

  【注意】 考生注意对比各朝中央司法机关最高长官的变化。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为大理;商朝和西周改称大司寇或者司寇;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关最高长官为廷尉;南北朝北齐时期廷尉改称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作为为长官;元朝取消了大理寺,以刑部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兼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以刑部尚书为最高长官;明朝虽恢复了大理寺的设置,但是已将大理寺降为了慎刑机关。

  4.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 )。

  A、律

  B、令

  C、格

  D、式

  【答案】 C

  【考点分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唐朝的法律形式。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律、令、格、式,互为配合,互相补充,构成了唐王朝完备的法律体系。律是唐代的基本法典,内容包含了刑事、民事及部分行政法内容,是国家大典;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格则为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是关于帐籍等表式的行政法规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唐代沿用此制,为关于各机关单位计帐表式的规定,宋代也有式,但明清时定于会典之中,不再另行定式。

  【注意】考生注意掌握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发展变化,如汉朝以律、令、科、比为主要法律形式;唐朝产要的形式为律、令、格、式;宋朝则以敕、令、格、式为主要法律形式。

  5.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是( )。

  A、大清律例

  B、大清律集解附例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律集解

  【答案】 A

  【考点分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清朝的立法概况。《大清律例》于乾隆五年(1740年)正式颁行天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它以《大明律》为蓝本完成,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既体现了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制度,又充分考虑了清朝的政治实践和政治特色,在一些具体制度上对前代法律有所变化发展。《大清律例》的制定,反映了满族统治者吸纳汉文化、探索统治策略的复杂过程的基本完成,并成为了清朝的基本法典,后世各朝对之均少修订。

  【注意】《大清律集解附例》颁布于顺治时期,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集解》颁布于雍正时期。《大清新刑律》颁布于1911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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