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4 11:45:25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发表评论
备考辅导:英语备考策略和技巧 联考英语翻译备考策略 2015在职硕士考试经验技巧
GCT考试: GCT英语备考辅导 GCT数学备考辅导 GCT语文备考辅导 GCT逻辑备考
公共管理: 公文写作范文汇总 2015年在职MPA管理学案例材料 人力资源营销新论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艺术概论资料汇总 艺术硕士复习试题|答案 艺术硕士备考知识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 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类别
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代码:125300。
二、报考条件
1. 会计硕士(MPAcc):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考生应在报考前自查是否满足上述条件, 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入学考试
初试
初试为全国联考,具体科目为:
(1)会计硕士(MPAcc):英语、综合知识,共计2门;
考试大纲为:
会计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2014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学位名称 | 10月26日8:30-11:30 | 10月26日14:30-17:00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阅卷由教育部统一组织,成绩公布方法另行通知。
复试
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察内容为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形式为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初试成绩自主确定参加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等具体事项预计于2014年12月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shufe.edu.cn/)公布,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五、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各类专业学位条件的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及时登录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报考法律硕士(J.M)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级人事部门的审查盖章。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好以下资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复印件请使用A4纸以备存档):
1.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正反面);
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如有学位,则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4.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六、录取原则
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预计于2015年2月公布。
七、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我校各类专业学位的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培养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培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所在单位承担。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上海财经大学相应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其他
招生信息及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shufe.edu.cn/)。
九、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903795,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育衡楼A207室;
会计硕士(MPAcc),联系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一路校区图书馆302室。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
GCT | 【特训】2015年GCT英语全程专项特训班 | ¥980 | 免费试听 |
【特训】2015GCT语文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数学全程专项特训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5年GCT逻辑全程专项特训班 | ¥400 | 免费试听 | |
联考英语 | 【提高】2015年联考英语技巧提高班 | ¥680 | 免费试听 |
【冲刺】2015年联考英语冲刺抢分班 | ¥680 | 免费试听 | |
法律硕士 | 【全程】2015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全程 | ¥880 | 免费试听 |
工商管理 | 写作专项零基础班数学专项逻辑专项 | ||
专项班 | 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