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1:55:36 来源: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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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2011年7月,法学院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法学院。新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19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余人,在读博士的教师24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名。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另聘有国内外知名学者20余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另有19名中央部门和省市领导担任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法学院已形成以经济法为龙头,以民商法、人权法为特色的门类齐全、全面发展的态势。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政治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外政治制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10个硕士点,并在2003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予权。学院设有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多功能报告厅和模拟法庭、法律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良好的教学科研设施。分别与湖南省司法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建立的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南)基地均挂靠在法学院。学院与多所国内著名大学及马来西亚、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外著名大学的相关院系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公务员职业教育培训为辅助的多层次办学体系,旨在培养具有千年学府的历史担当、百年法学的思想性格、法治时代的精神风貌 ,忠于宪法和法律,精通管理的高级领导和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时间科目、类别 | 10月26日8:30-11:30 | 10月26日14:30-17:00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外国语 |
(三)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名称 | 联考科目 | 考 试 大 纲 |
035100 | 法律硕士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专业综合 | 《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
四、报名须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的本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验证,考生在“学历查询”栏目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现场确认
2014年7月11日—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室)参加现场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考生出示以下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一并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出示认证报告。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其他事项
1、我校允许考生在本人所在地报名点异地报名和参加联考,具体报名事项请查看所在地报名点的通知。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2014年10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不允许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也不在异地办学。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安排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通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我校对所有考生的本科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认证程序和申请办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材料:①资格审查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还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学历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如在网上无法认证,请与以下机构取得联系,可进行人工认证,人工认证一般需要15-30个工作日。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
邮政编码:410005
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传真:0731-84402984(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联系人:傅老师(普通高校),陈老师(职业院校)
QQ:29744416(普通高校群),1311754156(职业院校)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
邮政编码:410021
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传 真: 0731-85523818/82816661
联 系 人:周老师、汪老师
咨询邮箱:xlrz@hunbys.com、715484922@qq.com
网 址:http://www.hunbys.com
六、复试和录取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考试(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突出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加强对考生工作背景的考察。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地点:湖南大学法学楼2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23051赵老师,龙老师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14年6月
GCT | 【特训】2015年GCT英语全程专项特训班 | ¥980 | 免费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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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班 | 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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