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通知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2020年11月1日进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工作要求
(一)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简称“信息平台”)进行。(二)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三)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号)的相关规定。(四)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8月10日至8月25日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四、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五、打印准考证
2020年10月26日-11月1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