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5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015-06-29 15:25:52来源:聊城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聊城大学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我校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聊城大学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2012年(含)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31日之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xwyyjsjyxx/zzgs/tdxltk/),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尺寸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2.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2015年8月30日到校办理资格认证。资格认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②学历证明(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③交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文科:8750元;理工科:10000元)。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报名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3.报名地址: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六楼研究生处。

  电话:0635-8239845;邮编:252059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及所修学分见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假期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处和学院统一组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八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八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5.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须补修本学科、本专业大学阶段的主干课程,一般为2-4门,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

  2.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4.学位授予按《聊城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学位费用

  1.文科专业学费为14000元(课程学习阶段费用8750元,在入学阶段时缴纳;论文阶段费用5250元,进入到论文写作阶段时缴纳),包括: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经济学、课程与教学论(分学科)、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史。

  理工科专业学费为16000元(课程学习阶段费用10000元,在入学阶段时缴纳;论文阶段费用6000元,进入到论文写作阶段时缴纳),包括基础数学、应用数学、系统理论、凝聚态物理、光学、物理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自然地理学、植物学、细胞生物学、软件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风景园林学。

  2.学员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予退回。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聊城大学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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